本內容由沃草提供
今(25)日,《中國時報》及《聯合報》同時刊載一則全版廣告,內容是就喧騰一時的彰化縣政府採購環保袋弊案,最後判決縣府人員無貪污、圖利,但卻隻字不提卓伯源胞弟被判刑9年、包商違法、縣府人員亦涉登載不實文書罪。由於該則廣告並無「彰化縣政府廣告」字樣,卻附有一則縣長卓伯源署名的短文。彰化縣政府職員表示這並非彰縣府公關文宣,至於是否為卓伯源自費刊登,則表示不知情。網友認為,卓伯源身為現任縣長,署名刊登全版廣告,應該交代資金來源,才符合透明公開原則。
花120萬自清撇貪?
卻隱匿胞弟卓伯仲被判刑事實
刊登在《中國時報》及《聯合報》的全版廣告,節錄取今年1月17日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矚訴字第1號的刑事判決書,並針對涉案的公務員楊瑞美及李耀全判決無罪的部分畫上重點。廣告內容寫道「喧擾一時、幾乎毀掉縣府名譽的環保袋案終於水落石出,法院經過詳細調查,全案並無任何貪污、圖利的行為,還給相關同仁清白」,同時強調該案採購經費都是民間募捐而非公款。廣告下方還附上一則勵志短文,並署有卓伯源的姓名。
刊登在《中國時報》A11版及《聯合報》A10版的全版廣告,公定價格大約都在新台幣63萬元左右,合計約台幣120萬,若無一定財力無法負擔。另外,該則廣告僅針對公務員涉及貪污、圖利的部分經法院判決無罪進行說明,但卻迴避卓伯源胞弟卓伯仲因為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侵占罪、記入帳冊不實罪等等罪刑,合計遭判刑9年。楊瑞美及李耀全因涉登載不實文書罪,遭法院分別判處1年4個月及1年2兩月有期徒刑之事,卻全部略過不提。
另外,該判決今年1月17日即已宣判,事隔三個月後,才出現這則澄清廣告,究竟所求為何?以上幾點都引起網友關切討論,並致電彰化縣政府詢問是否與這則廣告有關。
網友致電縣府秘書室和新聞處洽詢,兩處室的員工均表示對這則廣告並不知情,且經進一步查詢後回覆表示,這則廣告並非縣府購買之公關廣告,和縣府沒有關係。當網友進一步詢問是否為卓伯源自己掏腰包購買,員工則表示,無權過為縣長私人事務,僅表示有可能是支持縣長的私人或團體自費刊登。
沃草(Watchout)希望做一個農夫,提供公民更好的參與時政的平台和工具,在這公民社會的土壤施肥灌溉,讓這個理想的種子在每個人心中萌芽滋長,建立真正的公民社會。
*沃草粉絲頁面:http://fb.com/WatchOutTW
*國會無雙:http://musou.tw/
今(25)日,《中國時報》及《聯合報》同時刊載一則全版廣告,內容是就喧騰一時的彰化縣政府採購環保袋弊案,判決縣府人員無貪污、圖利,但卻隻字不提卓伯源胞弟被判刑9年、包商違法、縣府人員亦涉登載不實文書罪。
刊登在《中國時報》A11版及《聯合報》A10版的全版廣告,公定價格大約都在新台幣63萬元左右,合計約台幣120萬,若無一定財力無法負擔。
《聯合報》A10版全版廣告,公定價也是新台幣63萬元。
【臉團】:臉書熱門粉絲團最新動態大集合【蘋論陣線】:最新評論及獨立媒體每日總覽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