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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魏應充免上銬 銬!原來是銬阿扁後修法的
Oct 17th 2014, 05:21

(更新:動即時影片)

味全、頂新製油前董座魏應充今天凌晨遭彰化檢方當庭逮捕聲押後,由10餘名法警戒護移送彰化地院,魏雙手才在外套裡,並未上銬,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有禮遇之嫌。其實,確有法令規定法警戒護人犯是否要上銬,但該法條因前總統陳水扁上銬畫面引來罵聲後修正,將原本的「『應』施用戒具改為『得』施用戒具」,一字之差令戒具使用就此無強制規定。

一名資深檢查官指出,2008年特偵組聲押前總統陳水扁並上銬,當時陳水扁高舉銬著的雙手,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的經典畫面,也引發外界批評對於明顯不會脫逃之人是否有上銬必要。因此,法務部於2009年3月18日修正《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法警使用戒具要點》,以保障維護人犯人權為由,將「應」施用戒具修正為「得」施用戒具,對戒具使用就無強制規定。

不料,2012年7月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及貪汙被聲押時,特偵組在將林移送台北地院的過程中並未將他上銬,又引發爭議,特偵組只好搬出修正後的《高檢署法警使用戒具要點》,表示林益世符合第6條第5項,「經傳喚、自首或自動到場,檢察官於訊問後諭知當場逮捕者」而無脫逃、危害安全之虞,因此沒上手銬,也消除外界批評耍特權的疑慮。

這名檢察官認為,魏應充未上銬的情形,也一樣符合該要點第6條第5項規定,因此可以不用上銬。也有資深法警表示,修法後並無強制規定要上銬,實務上一般白領犯罪者在戒護過程中較無脫逃或暴行的可能,有時不會上銬,否則只要檢察官諭知當庭逮捕並聲押,就會上銬拘束其自由。(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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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3:14
更新時間 13:21

魏應充在移送過程中都把手藏在外套內,讓外界以為他被上銬。林建鋒攝

魏應充聲押後移送法院時,手突然伸出來拉拉鍊,被發現沒有上銬。詹智淵攝

2008年:前總統陳水扁因貪汙被聲押,高舉上銬雙手成為經典畫面。資料照片

2012年: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也因貪汙被聲押但沒有上銬曾引發外界質疑過度禮遇。資料畫面

2012年:刑事局前主秘許瑞山(左3)等人涉貪瀆案聲押,全部銬在一起。資料照片

2013年:土耳其之狼王凱傑聲押上銬。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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