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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房東不退押金 違建「東陽小鎮」住戶抗繳租金
Mar 10th 2015, 14:42

(更新:新增影片)

台中市豐原區「東陽小鎮」違建案,據該地住戶說,市府日前承諾會安置好社區居民才拆遷,但是9日市府都發局人員到社區中張貼一個月(4月9日)搬遷的公文,引起社區住戶一陣譁然,認為市府要逼死他們嗎!

當地東陽里長張德勳說,他支持市府強勢拆屋作為,不過,還是要給住戶存錢及找屋時間,因為建商不願意退住戶兩個月押金及支付搬遷費,因此住戶間已達成共識,拒絕再繳租金,用租金抵押金換找屋時間,所以市府的拆屋時間必須往後延,前後需四個月,至於公文寫一個月拆遷,那是有彈性的,他與市府溝通後已獲善意回應,他將率住戶一同對抗無良房東。

當地的賴姓住戶說,房東一直哭窮說,獲得的國賠都拿去償還借款,社區房子都是合法有照的,現在市府要拆屋他卻不拿錢出來處理,家中四部雙B高級轎車,還在他們這些窮人面前喊窮,還要他們繼續付房租,簡直將住戶當白癡耍;陳姓住戶也說,當地32戶住戶絕大多數都是外地人,最遠有從花蓮搬來的,大家的收入都不好,才會搬到山裡住,房東不退押金,還要求付租金,真是喪盡天良!欺負窮人夠夠!現在大家都講好了,不再付租,將省下來的錢出去另外找房子,當然還是希望市府能夠給他們時間,至少讓他們存些錢後再拆。

台中市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違章查報的作業程序是1個月內要求搬遷,會請當地里長協助與住戶溝通,低收入戶將透過社會局協助轉介。由於建商是違法租屋,會要求建商及早把押金及租金歸還住戶,市府會盡一切努力保障住戶權利,並加速進行搬遷作業。建商若不負責,市府將主動協助住戶搬遷及賠償住戶損失,如果建商都不作為,市政府將以「不當得利」向建商提告。(孫義方/台中報導)

出版時間:20:30
更新時間:22:42

東陽小鎮的住戶門牌下昨天被市府貼一個月拆屋搬遷的公文。孫義方攝

社區住戶面對不確定的未來,聚在一起議論紛紛。孫義方攝

東陽小鎮美一戶的門牌下方都被張貼拆屋告示。孫義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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