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府擬擴大領加班費資格
2015-02-17 05:25:03 聯合晚報 記者黃秀媛╱即時報導
根據現行法規,公司可以把年薪低到2萬3660元 (周薪455元)(美元,下同)的任何全職員工,列為支領固定薪資而非按時計酬人員,因此豁免發給加班費。
這表示他們即使每周工作超過40小時,仍然拿不到一倍半的加班費。這類「豁免」人員不只是待遇較低的經理,還包括主管、業務員和其他人員。
CNN財經網站報導,面對每周工作40小時這種白宮所謂的「維繫中產階級關鍵」受到侵蝕,政府準備提出改革建議。
政策專家預期勞工部將調整支領加班費的所得門檻,很可能提高到4萬2000元至5萬2000元。
自由派的「經濟政策研究所」估計所得門檻提高到4萬2000元,有資格領取加班費的人將增加350萬人,所得門檻提高到接近5萬2000元,受益者將增加610萬人。
維權團體也希望勞工部更明確規定哪些職務能豁免加班費,例如獲豁免的主管人員,主要職責必須包括「能對重要事務行使裁量權和獨立判斷」。
「全國就業法計畫」更希望勞工部規定當事人至少應有51%工作時間從事豁免職責,以防雇主為低薪員工賦予經理之類空洞頭銜,卻沒有管理實權。
當然,為加班費擴大保護,表示薪資成本將隨之提高。美國商會宣稱為全國制定統一所得門檻不可行,並建議勞工部根據各地區情況制定不同門檻。
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專家說,所得門檻大幅調整,將迫使雇主把幾百萬支薪人員改為按時計酬人員,並可能導致他們失去一些員工福利,影響員工士氣。
例如,支薪人員有必要時,對安排上班時間通常擁有一些彈性,時薪人員卻會遭到扣薪,或必須利用休假或中午休息時間。一些公司也經常對支薪員工發績效獎金,時薪人員則沒有這種福利,休假福利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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