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內容、照片、李謀偉交保2000萬元後受訪影片)
高雄地檢署偵辦氣爆案,今天早上搜索北高兩處榮化公司,下午傳喚董事長李謀偉到案,經過6小時的偵訊後,檢方認為榮化公司確實有維護管線之責,卻在氣爆後屢開記者會將維修責任推給中油,正式將李謀偉列為業務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罪被告,交保2000萬元。
榮化公司不到半小時湊齊2000萬,共10捆2000元鈔票。李謀偉交保後受訪表示:「我們李長榮會配合司法的調查,應該要我們負的責任我們會負,最重要的是,我們希望經過這個事件,可以把真正發生這個氣爆的原因一條一條釐清,把真相還原。在台灣也好,在高雄也好,我們不會再發生這麼大一個災害,這麼多人受難,這個是非常不應該再發生的事情。我謹代表李長榮員工,包括我在內,會配合司法的調查,而這個司法的調查可能要一段時間,可是這個真相總是會出現的,謝謝大家,謝謝。」
檢方為了釐清管線設置、維護等事項,昨早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啟明率同檢察官王清海、余彬誠到李長榮台北總公司,高雄大社廠則由高嘉惠主任率隊,兩隊人馬於上午9時許進行同步搜索,帶回相關內部文件、當時併購福聚的資料、契約和電腦電磁檔案。下午搜索完畢後,立即傳喚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高性能塑膠事業部副總經理邱媛媛、台北事業部處長(前福聚公司大社廠廠長)李進成到案。
訊後檢方將邱、李飭回,專案小組檢察官認定,李謀偉身為董事長兼總經理,實際經營公司各項業務,自併購福聚公司之際,即知悉該管線存在,卻對於運輸高危險原料丙烯的管線管理、維護,長期疏於注意,其涉嫌業務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嫌重大,檢察官當庭將其身分改列被告,為確保其將來到庭應訊及日後執行,命交保二千萬元。(郭芷余/高雄報導)
出版時間 15:19
修改時間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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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謀偉(中)在員工的陪同下,接受檢方訊問。郭芷余攝
檢方今天早上同步搜索李長榮台北總公司及高雄大社廠,並傳喚副總邱媛媛(左一)。郭芷余攝
檢方之前曾到榮化大社廠模擬,今天則前往搜索。資料照片
李謀偉經過6小時庭訊後轉成被告,交保2000萬元。張世瑜攝
榮化公司不到半小時湊齊2000萬,共10捆2000元鈔票。王吟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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