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募兵 馬:將盡速發戰鬥加給
2015-03-12 03:07:04 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李昭安/台北報導
馬總統昨天中午參加國防部官兵新春餐會時表示,為保證募兵制的兵源充足,行政院將盡速落實發放「戰鬥部隊勤務加給」。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表示,希望在最短時間內簽院奉核實施。不過據指出,軍方與政院對發放範圍仍有歧見。
大直北安路的國防部新址於去年底完工啟用,馬總統昨天由副總統吳敦義與國安會秘書長高華柱陪同,首度踏入新國防部。
總統表示,去年國軍募得一五○二四名士兵,超過年度目標近五成,對募兵制達成有信心,但戰鬥兵科招募比較不容易,因此政院已同意盡速落實發放戰鬥兵科的加給,以保證兵源充足。
國防部統計,機甲、特戰、工兵、通資、陸戰隊等單位,志願役士兵都不到一半,其中工兵更只有百分之廿六。相較之下,後勤單位則已達到百分之六十二。
國防部因此提出加發「戰鬥部隊勤務加給」與「留營慰助金」,總經費在廿億元以內。
戰鬥部隊勤務加給視該單位辛苦程度,每月加發三千至五千元;第一線戰鬥部隊的二等兵,每月可領到三八六二五元。志願役士兵四年約滿後如果續簽一至三年,另加發一至三個月薪水的留營慰助金。
據指出,政院對發放加給態度保守,質疑「戰鬥部隊」範圍,例如三軍儀隊算不算;另認為僅需發放士兵與士官,不必發給軍官;且已領有海勤、特戰、外島、高山等特殊加給的官兵應不必再加發。
立委林郁方指出,如果只發士官兵不發軍官,會出現少尉排長薪水低於中士班長情況;艦艇、特戰等官兵有加給,就是因為比一般戰鬥部隊更辛苦、更危險,如果用「已領過了」排除更不公平,可能導致這些單位留不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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