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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院異見下 國防部爭取續辦軍法官考試
Dec 26th 2014, 06:17

面對考試院對國防部續辦軍法官考試有「異」見,甚至考慮檢討軍法官轉任律師免試的規定,國防部法律事務司說,軍事審判法明文規定,軍法官考試應由考試院舉辦,若平時未透過國家考試考選軍法官,戰時即無從建立軍事審判機制。如此,戰時軍事紀律無法維持、軍人訴訟權益難獲保障,也不符102年軍事審判修法的改革目的。

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系堪稱軍中的「黃金科系」,為讓學生專心讀書,應試軍法官資格考試,早年甚至曾因此拒絕參與國慶閱兵。軍法官因在軍中有偵審案件經驗,退伍後要轉任律師,也得以免試難度最高的第一試,一度造成外界擠破頭爭搶軍中法律系缺額的現象。

國防大學法律系堪稱是軍校裏的「黃金科系」,除就學免費外,只要功課好順利考取軍法官,在營除偵審案件外,退伍後若轉任律師,還可免去難度最高的第一試。該系早年原本隸屬政治作戰學校,但民國70餘年代一次國慶閱兵前夕,當全校官生都為國慶練習正步閱兵,準備在國慶日當天接受總統校閱時,法律系學生因面臨軍法官考試,以無暇準備功課為由,向校方要求不參加閱兵操典。高層遂將法律系直接改隸屬當時不用參加閱兵的國管院,脫離三軍四校的行列。

國防大學法律系因出路佳,在軍中專業位階自視等同國防醫學院,軍校生活管理與較艱苦的三軍四校科系也相較寬鬆,外界擠破頭。多年前張穎華與雷家佳事件中,在媒體炒作下,清寒的雷家佳將國管院法律系公費生的正取生資格,讓給備取的張穎華,如今張與同樣就讀國管院法律系的姐姐都,現在都是收入穩定的軍法官,未來也有資格轉任律師。此事在軍法偵審制度因洪仲丘案遭廢除後,再次被拿出來討論,網友在社群網站上針鋒相對。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為爭取考試院續辦軍法官考試,提出說帖表示,近來中國在東海畫定東海航空識別區,以及南海島嶼主權的爭奪,造成各國執法船舶對峙或衝突行動,影響我國防安全,國軍更應強調相關行動的適法性,並於第一時間作出合法適切的回應,此即突顯軍法官隨時提供部隊長法制建議的重要性。

說帖又指出,各軍種間因不同作戰任務,也衍生不同法制爭議,如空軍的空戰規則、海軍的海洋法規,乃至於資電作戰的武裝衝突規範,都有其軍事專業,國防部已對軍法官規劃定期在職訓練。國防部聲稱,軍法官任務特性,不是一般民間法律教育所著重,也不是現行律師、司法官考試所能含括,所以國防大學法律系以強調武裝衝突法相關學科呼底應任務需求,於軍法官考試加考國際法國防法規,以符實需。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表示,軍事審判法明文規定,軍法官考試應由考試院舉辦,期能藉由嚴格、公平的考選制度,培養適格的軍法官。而軍事審判法修正後,軍法官平時已無從事軍事審檢業務。除已滿6年資歷的軍法官,其減免第一試權益不受影響外;對於未滿6年年資的軍法官,自無適用減免律師考試第一試的規定,此與續辦軍法官考試,無必然關聯。

國防大學法律系早年隸屬政治作戰學校,當年面臨軍法官考試,為爭取讀書時間,向校方要求不參與國慶閱兵正步訓練,自此被改隸國防管理學院。圖為政戰學院60周年校慶學生部隊接受校閱畫面。翻攝政戰學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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