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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賺薪水,我要賺的是收入!」
陳思瑾說這句話時才20歲,當時她已輟學,成天待在一間名為「攝影棚」的屋子,好像忙什麼大事業。陳爸爸屢屢叨念:「快找份工作!」陳思瑾和爸爸辯論了N次,最後總不歡而散。
又過四年後的現在,陳思瑾在世俗眼中,依然有著「不務正業」的姿態:而且,一樣是成天窩在「攝影棚」裡。但現在的她,可以過得更理直氣壯,因為她真的把小時候的那句氣話實踐成真了! 對照她目前的收費價碼,她只要半年就能賺到百萬元收入。
現在,她的存摺都交給老爸保管,「他看到我一直有收入,就放心了。」陳思瑾一笑,這是他們父女干戈多年終於停戰的平衡點。
2003年,那時突然愛上拍照的陳思瑾,在當時暴紅的「無名小站」網路相簿註冊個人帳號。很快就被網拍業者相中,當起平面模特兒,一下就在網拍圈有些知名度,只是爸爸一直不太高興。
「爸爸覺得我不是不能讀書的料,但我就是沒有興趣把書讀到『很好』。」陳思瑾回憶,當初選擇就讀復興美工時,爸爸和她冷戰了半年。儘管如此,她還是沒放過表現自己的機會。讀高二時,她參加藝人養成節目《我愛黑澀會》,父女關係更加惡化。
然而,她也在光鮮亮麗的演藝工作中看清了一些事:「我畢竟不是最漂亮、身材也不能和真正的名模相提並論,有些風格的衣服我也駕馭不來。」
17歲那年,陳思瑾毅然決定從鏡頭前走到鏡頭後:「換我來當攝影師,有何不可?」她盤算著「我對工作流程熟悉,又當過模特兒,知道怎麼拍更好看,所以我需要一個攝影棚讓我去試試看。」
一導出這個結論,陳思瑾馬上打了「請款企畫書」,詳述著動機、環境趨勢、個人SWOT分析,甚至,她還超有行動力地看了一間十坪大的房間,把資金計畫表都列出來,「我只要一個月接到兩個案子,就能繳房租。」結果,陳爸爸看完企畫書隔天就匯給她三十萬元創業金,他說:「我女兒一向另類,但我在那份企畫書裡看到她自己的想法。」
創業這年,陳思瑾甚至還沒上大學,「同業」都等著看這小女生能闖出什麼名堂。「最尷尬的是,以前合作的對象變成競爭對手,有時我去當模特兒拍照,也感覺到攝影師在提防我偷學他們的技術。」更難堪的是,看過她的拍攝作品而指名合作的廠商,竟在見到她本人時因為不放心,當場取消合作。
「比起其他攝影師最大的不同,就是心細,懂得拍出漂亮衣服的細節。」合作多年的Ninishop負責人妮妮如是說,「而且她很敬業,不遲到之外,每次拍完還會熱情地和你討論成品風格。」陳思瑾從最開始一個月賺不到22K的窘況,到現在旺季最高月收可達三十萬元,即使已是業內A級收費,還是有很多廠商等著與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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