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up6fm06 (無尾熊)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定期契約 與 失業給付
時間Sun Sep 21 22:29:34 2014
最近找工作 遇到一個問題 該公司徵正職員工 我去面試後,錄取了 但要求簽訂二份合約 1. 勞動定期契約,三個月 2. 保密合約 說是如果三個月內 未通過考核,即解約=沒工作 我詢問這樣是否會發給[非志願離職證明] 答覆[會] 如果三個月合格,則視為合格任用正式員工 思考後,覺得有些問題 想請教板上大大解惑 1. 定期契約內並未載明,未通過考核,會發予非志願離職證明 如果未通過,又沒有給我證明 我能申請失業補助嗎?(前面已工作三年) 是否應該要求載明此項? 或是就算沒有給我,我也能申請失業補助? 2. 合約也沒有載明三個月後合格,即為正式員工 等於也有可能三個月後,又要我簽一份定期契約 那是否應該在該份定期契約, 註明三個月後繼續任用,即為正式員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95.10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11309777.A.28C.html
推 roder: 你有疑問就請他補上去阿...合約是不能改嗎?09/21 22:34
→ roder: 來這裡問又沒解答 到時候三個月他不認帳你能怎樣?09/21 22:36
因為google查詢 有看到只要工作超過三個月 法律上即認定為正式員工 如果這樣,那也不需要要求修改契約 所以才想po文確認
推 stevenchiang: 三個月定期契約是目前比較常見的試用期約定法09/21 22:39
我是第一次遇到 前二份工作都沒有這種方式 所以蠻疑慮的
※ 編輯: xup6fm06 (223.138.195.106), 09/21/2014 22:47:13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