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尼籍女外勞逃離僱主後和人同居,並在生下兒子「強強」後3個月遭查獲強制遣返,男童父親欲幫孩子申請戶籍,卻在比對DNA後始得悉非自己親生;移民署認定強強是「在台灣出生的外國子女」,依規定找到生母後就需遣返,照顧男童長大的阿嬤則希望留住孫子,讓一口流利客家話的強強能圓自己的夢「我想要去學校。」
移民署台東服務站指出,住在鹿野鄉瑞隆村的強強生母親是印尼外勞安妮,當年逃離雇主後,在火車上薛姓男子邂逅交往進而同居,卻在生下強強3個月後遭警方逮捕遣返,孩子則交由薛男養育。
強強阿嬤表示,孫子要申報戶口時,因強強生母安妮與兒子並無婚姻,監護權採屬人主義為生母所有,必須安妮同意才能申報由薛家扶養,強強因此成了沒有身分證、沒有健保的「幽靈人口」。
此情形直到兩年前才被社工發現,並依兒少法規定暫時安置強強,同時通報移民署為男童進行身分認證;不料按流程需驗DNA確定男童生父時,才確定小孩父親另有其人,強強成了在台灣及印尼都沒有身分的小小人球。
移民署表示,依流程男童必須先被遣返回印尼,但薛家對強強有感情,且找不到生母的強強回到印尼就變孤兒,經多次向印尼在台辦事處申請下,好不容易拿到印尼辦事處給的護照,成為「會說客家話的印尼人」,目前成為非「居留」也不屬於「停留」的「在台出生的外國子女」。
「強強」的阿嬤說,不管強強是否兒子親生的,都當作自己的孫子,他是薛家的寶貝,目前經社會處協助可以去幼稚園就讀,但無法辦理健保和學生平安保險;薛姓男子則說,雖然強強不是他的親身兒子,不過也不減他對孩子的疼愛,「希望孩子能夠留在台灣」。
包括移民署及縣社會處均評估強強留在台灣是最好結果,目前先以幫孩子取得居留權,讓他擁有健保並接受教育,不過依程序,如果找到強強生母,還是必須讓他回印尼。(汪智博/台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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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人員探視強強狀況,同時協助辦理居留權。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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