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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別再抄」很困難?蘋果開出專利戰和解條
Jan 23rd 2014, 01:17, by isoxxxxx

作者isoxxxxx (LP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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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別再抄」很困難?蘋果開出專利戰和解條

時間Thu Jan 23 01:16:59 2014

又不想繳該繳的罰金 又想要從人家那邊得到利益 根本就是美國徐旭東 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XD 不過反正美國佬棒打三星都還蠻用力的 今天又一則三星被判決專利失效 反正在美國本土要搞你還有很多種方法 其實並不用這麼拘束一定要跟三星這種企業和解囉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40121/KIT2XIWTO5ZK8.shtml 「別再抄」很困難?蘋果開出專利戰和解條件 三星恐不接受 《AppleInsider》週一 (20日) 報導,蘋果 (Apple Inc.)(AAPL-US) 和三星電子 (Samsun g Electronics Co.)(005930-KR) 受法院要求,針對專利訴訟進行和解談判,然蘋果要求 於和解談判中加入「禁止抄襲」(anti-cloning) 條款,恐不被接受成為和談一大阻礙。 先前蘋果與宏達電 (HTC)(2498-TW) 在 2012 年 11 月達成和解協議,此一禁止抄襲條款 同樣為協議內容關鍵。 蘋果和三星即將於 3 月 31 日展開第二場專利訴訟大戰,但法院要求兩造至少在此之前, 嘗試展開會談進行和解動作。 根據專利網站 FOSS Patents 智慧財產權專家 Florian Mueller 指出,蘋果提出的協議內 容堅持需包括防抄襲條款,是達成和談協議的主要障礙。 Mueller 寫到:「三星將對此反抄襲條款痛恨反感,這完全違背讓三星成為全球智慧手機 市場龍頭的公司策略。」 上週蘋果的首席智慧財產權顧問 B.J. Watrous 向加州北區地方法院宣稱:「公司與三星 的和解商談內容,向來包含專利授權許可,以及禁止抄襲蘋果產品的內容。」 然而三星對於法院提出的文件卻不正確,聲稱蘋果最新和解條件不包括禁止抄襲條款,蘋 果強調在每一次和談協議中,均包含以上兩項條款無一例外。 蘋果即使在第一回專利訴訟取得勝利,但法官高蘭惠 (Lucy Koh) 於 2012 年 12 月駁回 三星侵權產品的永久禁令。蘋果之後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稱法官偏袒三星。 Mueller 文件顯示,蘋果在將近 1 年半後仍在等待陪審團侵權判決後的永久禁令,且同時 控訴三星想方設法,企圖拖延法律訴訟程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1.68.248

MasterHsieh :看看Galaxy gear沒得抄的下場 根本呵呵 01/23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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