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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開庭 趙常青當庭解聘律師
Jan 23rd 2014, 11:01

(中央社台北23日電)中國大陸民主運動人士趙常青因舉牌要求官員公開個人財產,遭大陸當局控告「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案,今天開庭。為抗議庭審不公,趙常青開庭不久即當庭解聘律師。

新唐人報導,趙常青案上午在北京海淀區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但進行不到2小時,律師梁小軍在推特(Twitter)透露,趙常青的代理律師藺其磊已經從法庭出來了。

藺其磊接受新唐人訪問時說:「因為趙常青的發言一直被審判長打斷,我們要求程序上的問題,審判都給駁回了,所以趙常青宣布要把起訴書退回檢察院;第二個決定就是,解聘我們兩個律師,另行聘請兩個律師,所以沒有辦法開下去。」

對趙常青當庭解聘律師,資深媒體人溫雲超發表意見說:「在我看來是明智之舉,今天開庭,就讓許志永(大陸新公民運動發起人)和王功權的爭議給淹沒了。

按程序可以再過15天再開庭,焦點會集中些。並且臨近二會(中共3月開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會議),大環境可能會略有變化。」

但藺其磊說:「這個案子在程序上,一點法律都不講,對於結果我們不抱有大的希望。」

另據多維新聞網報導,據上午前往海淀法院聲援圍觀的維權人士提供訊息顯示,海淀區法院前警車密布,陜西上訪維權人士(陳情者)康素萍在法院大門口對面欲拍照留念,就被3人帶走。一些前往海淀法院欲申請旁聽及聲援趙常青的大陸民眾被警察阻止在法院外圍。

趙常青是大陸民主維權人士、獨立中文筆會會員,曾因參與1989年六四民主運動入獄半年;1997年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2002年又被以「煽顛罪」判刑5年。

2007年出獄後,他繼續從事要求官員公布財產等公民行動;他2013年4月18日被刑拘的罪名是非法集會罪,然後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報請批捕,後來當局再次變更罪名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10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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